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陜西延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深入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維護知識產權所有者權益,保護商標所有者智力成果,促進市場主體依法規范經營。該市在開展打擊侵權假冒偽劣商品、酒類專項整治執法行動中,依法查辦的一批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一、延安市寶塔區某工貿有限公司、延安市寶塔區某商貿有限公司、寶塔區李渠鎮某五金機電門市部(王某沖)、寶塔區李渠鎮范某梅潤滑油經銷部(范某梅)、孫某、陳某,6家市場主體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系列案
2023年3月,延安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收到中國石化潤滑油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的投訴書6份,稱延安市寶塔區某工貿有限公司、延安市寶塔區某商貿有限公司、寶塔區李渠鎮某五金機電門市部(王某沖)、寶塔區李渠鎮范某梅潤滑油經銷部(范某梅)、孫某、陳某,6家市場主體銷售假冒(仿冒)長城潤滑油系列產品,執法人員隨即前往當事人銷售門店進行執法檢查,現場發現涉嫌假冒中石化長城系列、中石油昆侖系列潤滑油、防凍液、機油等產品196桶,貨值金額共24435元。經鑒定,上述商品為假冒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延安市寶塔區某鑫工貿有限公司、延安市寶塔區某商貿有限公司、寶塔區李渠鎮某五金機電門市部等6家市場主體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沒收尚未銷售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罰款18290元的行政處罰。
二、黃陵縣純某味鴨脖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2023年03月10日,黃陵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黃陵縣純某味鴨脖店開展檢查,發現該店展示柜下方抽屜內印有“絕味鴨脖”、售后電話:400-999-5917等字樣的食品包裝袋。經查詢,該“絕味”為注冊商標,售后電話與絕味鴨脖一致。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黃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遂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給予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食品包裝袋100個和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延安市寶塔區馬某艷服裝店(馬某艷)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2022年11月,延安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開展打擊假冒偽劣商品專項執法行動中,發現當事人銷售印有“耐克NIKE”、“阿迪達斯adidas”注冊商標的運動鞋等商品40件,但無法提供耐克公司及阿迪達斯公司的授權許可,無法說明商品提供者。經鑒定,當事人店內銷售的上述商品為假冒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沒收尚未銷售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罰款2145元的行政處罰。
四、延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某酒樓(范某紅)、延安市寶塔區某煙酒門市(高某)、寶塔區柳林鎮某川菜海鮮燒烤(曹某強)、寶塔區棗園辦某煙酒門市(喬某蓮)、寶塔區黃蒿洼楊某成副食門市(楊某成)、延安市寶塔區某烤肉店(薛某梅)、寶塔區某傻兒魚食府(陳某新)、延安市寶塔區某商店(韓某連)、延安某商貿有限公司,9家市場主體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食品系列案。
2023年4月,延安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在開展酒類市場執法檢查時,發現延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某酒樓(范某紅)、延安市寶塔區某煙酒門市(高某)、寶塔區柳林鎮某川菜海鮮燒烤(曹某強)等9家市場主體涉嫌銷售侵犯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汾酒53度玻瓶210瓶,貨值金額共計20054元。經鑒定,上述汾酒為假冒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責令市場主體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汾酒210瓶、罰沒款共計63605元的行政處罰。
五、寶塔區百米大道某軍煙酒門市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食品案
2023年3月31日,寶塔區市場監管局接12345智慧政務服務中心平臺反映,消費者3月29日在東關黑龍溝延安市寶塔區軒某煙酒門市購買了4瓶茅臺酒,花費11200元,回家后發現該茅臺酒為假酒。經寶塔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核實,涉案白酒系在百米大道某軍煙酒門市處采購,經鑒定,上述4瓶茅臺酒為假冒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寶塔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沒收假冒4瓶貴州茅臺酒(“53vol%/500ml”),罰款20000元。
(來源:陜西省延安市市場監管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