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西貴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信息(2023-1018),涉及貴港市婦幼保健院。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違法行為種類 | 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注冊號或身份證號) | 企業法定代表人、投資人或負責人 | 處罰依據/處罰內容 | 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行政處罰機關 |
貴市監處罰〔2023〕1018號 | 貴港市婦幼保健院 | 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價格違法行為 | 1245080049937318XL | 譚健坤 | 當事人在開展新生兒暖箱治療時另外收取床位費和滅菌注射用水的費用,構成了《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第(六)項所指的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價格違法行為。 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第(六)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已經自行改正相關價格違法行為,責令改正已無必要,決定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 一、沒收違法所得貳拾玖萬柒仟柒佰捌拾元柒角伍分(¥297780.75元); 二、罰款貳萬玖仟柒佰柒拾捌元零柒分(¥29778.07元)。 以上罰沒款合計叁拾貳萬柒仟伍佰伍拾捌元捌角貳分(¥327558.82元),上繳國庫。 | 2023年9月14日 | 貴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