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期,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公布一條行政處罰信息,涉及深圳市創仁實業有限公司未按規定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電梯)案。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深市監寶處罰〔2023〕燕羅63號 |
處罰名稱: | 深圳市創仁實業有限公司未按規定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電梯)案 |
處罰類別1: | 其他-通報批評 |
處罰類別2: | |
處罰事由: | 特種設備違法行為 |
處罰依據: |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六章電梯/第八十四條/第一款電梯使用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電梯安全總監和電梯安全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并將處罰情況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
處罰結果: | 其他-通報批評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深圳市創仁實業有限公司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居民身份證號碼91440300MA5EU7WH45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李**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8-23 |
處罰機關: |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 |
地方編碼: | |
當前狀態: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