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鐵拳”行動安排部署,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制定“十大”民生領域“30+N”項微整治專項行動,以嚴格執法促隊伍作風建設,集中力量,重拳出擊,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依法查辦了一批典型案件,取得了積極社會成效。現將全州市場監管系統四起民生領域典型案例予以通報。
案例一:昌吉市大華佳和源商行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2023年3月9日,昌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昌吉市公安局移送的案件線索,對昌吉市大華佳和源商行銷售的白酒依法進行核查。經查,當事人共購進105件白酒,其中,伊力小老窖65件,購進價格160元/件;伊力大老窖20件,購進價格160元/件;伊力特領航者5件,購進價格260元/件;伊力特“1988”5件,購進價格270元/件;五糧液10件,購進價格600元、800元/件不等。經商標所有人對上述物品進行鑒定,均為侵權商品。昌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罰款8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奇臺縣順一客寨里火鍋店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案。 2023年3月6日,奇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奇臺縣順一客寨里火鍋店實施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在未購進龍利魚食料的情況下,在店內堂食及網絡團購平臺進行“三秒龍利魚”的銷售活動。同時在抖音團購套餐和美 團團購平臺上向消費者提供了198元、298元兩個價位的團購套餐,其菜品明細“葷菜”中標有“三秒龍利魚48元/份”,與當事人店內為消費者提供點菜使用的“散臺套餐”所含菜品一致,當事人的行為構成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奇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木壘縣新鑫豐超市經營獸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案。2023年4月20日,木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新正檢驗檢測有限公司NO:XZJC230010-FB9594報告稱:木壘縣新鑫豐超市2023年3月31日購進的雞蛋經抽樣檢驗,甲硝唑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于2023年3月31日從奇臺縣西地鎮旱溝村興盛畜禽養殖專業合作社購進172.2公斤雞蛋,截至2022年4月23日,當事人下架上述批次雞蛋15公斤,下架原因為正常破損損耗,剩余157.2公斤已全部銷售完畢,貨值金額2066.4元,違法所得1886.4元。當事人對抽檢結果無異議,未提出復檢。當事人經營獸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木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886.4元、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阜康市樹梅批發部經營過期食品案。2023年4月18日,阜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阜康市樹梅批發部檢查發現,在預包裝食品庫房內有18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其中旺旺維多粒果凍超過保質期223天。阜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警告、沒收過期食品、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