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湛江)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遂溪縣遂城娟姐副食品店。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遂溪縣遂城娟姐副食品店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個體工商戶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2440823MA4W8CK582 | |||
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號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法定代表人 | 周**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身份證 | ||||
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 | 440****1722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湛遂煙處[2023]第89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 | ||||
違法事實 | 2023年08月16日 13時55分,本局專賣執法人員經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說明來意后,依法對位于廣東省湛江市遂溪縣遂城東山路三小綜合樓側進行檢查,在該場所內發現涉嫌違法的煙草專賣品鉆石(荷花)18條、牡丹(軟)4條,合計2個品種22條。上述煙草專賣品條包裝上均無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噴碼。經現場詢問被檢查人周洪娟,其無法提供上述卷煙從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發票或其他合法有效憑證。因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有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嫌疑。經本局負責人批準,專賣執法人員即將上述涉案物品作為證據,依法予以先行登記保存。整個檢查過程,被檢查人始終在場,并未對該行政強制措施提出陳述與申辯。 我局依法立案后查實,該批涉案卷煙為當事人周洪娟所有。周洪娟系我縣卷煙零售戶,其在遂溪縣遂城東山路三小綜合樓側經營遂溪縣遂城娟姐副食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號為:440322011283。該批卷煙是周洪娟通過一位賣煙酒老板購得并存放在經營場所內被我局查獲,未有取得違法所得。周洪娟無法提供該批涉案卷煙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合法來源證明及價格證明,經抽樣送廣東省煙草質量監督檢測站鑒定,鑒定結論為真品卷煙。經廣東省遂溪縣煙草專賣局涉案卷煙價格管理小組對涉案卷煙進行價格核定,涉案卷煙總價值為6280元。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處罰內容 | 按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鉆石(荷花)18條、牡丹(軟)4條的進貨總額 6280 元的10%進行處罰,即罰款628元。 | ||||
罰款金額(萬元) | 0.0628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0-09 | ||||
公示截止期 | 2026-10-09 | ||||
處罰機關 | 廣東省遂溪縣煙草專賣局 | ||||
數據來源單位 | 廣東省遂溪縣煙草專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