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10月7日和8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開兩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味鮮多生鮮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京順市監處罰〔2023〕3057號顯示,當事人共購進該批次鑫麥爾海綿蛋糕8袋,進貨價格共計44元,進貨日期為2023年4月15日,供貨商為北京正隆齋全素食品有限公司。當事人有進貨票、供貨商資質及供貨商提供的檢驗報告。該批次鑫麥爾海綿蛋糕銷售價格為6.5元/袋,該批次鑫麥爾海綿蛋糕共銷售8袋。當事人銷售該批次鑫麥爾海綿蛋糕貨值金額52元,違法所得52元。
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在銷售上述商品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罰款1000元并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京順市監處罰〔2023〕3045號顯示,該批次益暢滋柑橘粉風味固體飲料生產商的屬地棗莊市市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回函,上述產品不符合《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固體飲料質量監管的公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21年第46號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共購進該批次益暢滋柑橘粉風味固體飲料8罐,進貨價格共計60元,進貨日期為2023年3月21日,供貨商為北京新發地松雷食品經營部。當事人有進貨票、供貨商資質及供貨商提供的檢驗報告。該批次益暢滋柑橘粉風味固體飲料銷售價格為18.5元/罐,該批次益暢滋柑橘粉風味固體飲料共銷售2罐。當事人銷售該批次益暢滋柑橘粉風味固體飲料貨值金額148元,違法所得37元。
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九)項“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應當標明的其他事項。”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罰款5100元;沒收違法所得37元,并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天眼查信息顯示,北京味鮮多生鮮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法定代表人為林康軍。經營范圍包括銷售食用農產品、新鮮水果、新鮮蔬菜、化妝品、日用百貨、服裝、鞋帽、針紡織品、珠寶首飾、家用電器、電子產品、通訊設備;兒童室內游戲娛樂服務;餐飲管理;個人形象設計;零售煙草;銷售食品;美容(不含醫療性美容)、理發;餐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