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中國華電集團高級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密市監處罰〔2023〕2775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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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中國華電集團高級培訓中心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000710933710W |
工商注冊號 | 100000000039866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法定代表人 | 殷*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五十五條第一款 | |
違法事實 | 2023年7月6日你公司用于餐飲經營從北京溪翁莊利源養殖場處購進鯉魚(淡水)(規格:散裝稱重)23kg,購進價格20元/kg。7月7日以24元/kg的價格銷售給抽檢機構用于抽檢的鯉魚3.6kg。上述不合格鯉魚貨值金額共計552元,違法所得86.4元。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處罰內容 | 現責令你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86.4元; | |
罰款金額(萬元) | 0.5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0864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0-17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1-17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密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備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