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開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一品鮮匯商貿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這也是該公司兩個月時間接到的第五張罰單。
京順市監處罰〔2023〕3080號顯示,該公司購進的某批次鴻福萬家花椒的營養成分表含有虛假內容,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的規定。北京一品鮮匯商貿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購進該批次鴻福萬家花椒,供貨商為北京博洋興盛商貿有限公司,共購進10袋,共計50元。共計銷售3袋,銷售價格為6.8元/袋。剩余7袋當事人已自行下架退貨。該批次鴻福萬家花椒貨值金額68元,違法所得20.4元。
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七十一條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生產經營者對其提供的標簽、說明書的內容負責。”的規定,依法對該公司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20.4元,責令其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據天眼查信息,2023年9月7日,該公司因違反《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和《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連續收到兩張罰單,分別被罰款200元。
8月24日,該公司因銷售的蒲燒鰻魚切片上未標注食用方法,不符合該產品的執行標準(GB10136-2015)的規定,被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80元。
8月10日,該公司被罰款500元、沒收違法所得12元。處罰事由:銷售的該批次紅牛維生素飲料10瓶,應收費48元,實際收費60元,共計多收費12元。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一品鮮匯商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冊資本2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劉飛。經營范圍包括食品銷售;餐飲服務;煙草制品零售。日用品銷售;日用百貨銷售;服裝服飾零售;鞋帽零售;針紡織品銷售;文具用品零售;金屬制日用品制造;辦公用品銷售;體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眼鏡銷售(不含隱形眼鏡);個人衛生用品銷售;化妝品零售;日用雜品銷售;金屬制品銷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