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茂名)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信宜市城東供氣有限公司,該公司未按照規定實施充裝前后檢查、記錄制度及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進行充裝。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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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信市監處罰〔2023〕444號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罰款金額(萬元) | 12.000000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違法事實 | 當事人使用“口袋碼”掃碼充裝氣瓶,沒有逐只記錄氣瓶充裝前后的檢查情況,對液相閥帶轉換金屬環的50kg“氣液雙相”氣瓶進行充裝,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了未按照規定實施充裝前后檢查、記錄制度及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進行充裝的違法行為。 | ||||
處罰依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 | ||||
處罰內容 | 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處罰款120000元,上繳國庫。 | ||||
違法行為類型 | 特種設備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信宜市城東供氣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注冊號稅務登記號事業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法定代表人9144098379120157XN----------梁**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0-18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10-18 | ||||
處罰機關 | 信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數據來源單位 | 信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