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10月20日,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40期)。
據通告,近期,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市本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涉及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飲料,薯類和膨化食品,酒類,蛋制品,糕點,罐頭,食糖,蔬菜制品,水產制品,速凍食品,調味品,餐飲食品及食用農產品等27類食品2045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2027批次、不合格樣品18批次,情況如下:
一、江蘇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南京市雄州街道景蘭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東臺海豐食品廠生產的棗腸(腌臘肉制品),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二、南京市江北新區佳萱小吃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三、南京愛斯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雨花分公司自消洗的復用餐具(杯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四、高淳區舒明財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五、南京旺角之楓餐飲有限公司使用的雞蛋,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六、南京亭松一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金鷹世界廣場店使用的年糕片,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七、江寧區誼晨蔬果店銷售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八、南京橋林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豆腐,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九、玄武區咕卡餐飲店消洗的復用餐具(筷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南京市雨花臺區泰順飯店使用的生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一、江蘇小廚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瑞都店使用的豇豆,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二、南京市高淳區月兵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三、棲霞區三零三二餐飲店使用的標稱連云港市樂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關東煮海苔(原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四、秦淮區二偉九日東北燴菜館使用的大蔥,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五、南京羅汀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饅頭,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六、南京市鼓樓區吳敏小吃店使用的生姜,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七、福滿樓(南京)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使用的豆干,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八、南京市江北新區楊雨宋芹小吃店銷售的無礬放心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通知相關區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