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特種作業操作證、私自關閉報警裝置、擅自進行建設施工并待驗收……今年以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聚焦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重點檢查事項,深入生產一線開展執法檢查,嚴查各類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
10月1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公布曝光10起安全生產執法典型案例,旨在發揮典型案例警示作用,保障經濟社會平穩有序健康發展。
“一案雙罰”案例
01
鋁業公司存在重大事故隱患
2023年8月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某鋁業制造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熔鑄爐緊急排放裝置被堵死,無法實現緊急排放功能等重大事故隱患。
執法人員依法責令該公司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整改,并處8.5萬元罰金;對企業主要負責人林某處2萬元罰款。
02
建材公司員工無證作業
今年6月20日,莎車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莎車縣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3名熱切割工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卻從事熱切割作業。
莎車縣應急管理局責令該公司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整改,并處3萬元罰金;對其主要負責人王某處2萬元罰款。
03
油品公司擅自建設施工
今年4月,溫宿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某油品有限公司(加油加氣站建設項目)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建設項目未經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同意,擅自進行建設施工,完成了油罐區、加油機、辦公設施等主體工程建設項目。
溫宿縣應急管理局依法責令溫宿縣某油品有限公司停止建設,限期改正并處2.5萬元罰款,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俞某處2.5萬元罰款。
04
科技公司擅自進行建設施工
今年7月,奎屯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某科技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技改項目未經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同意,擅自進行建設施工并待驗收。
奎屯市應急管理局依法責令該公司停止建設,限期改正,并處10萬元罰款,對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處2萬元罰款。
05
建設安全評價公司重大危險源辨識錯誤
今年2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會同輪臺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新疆某建設安全評價中心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出具的安全現狀評價報告法規標準引用錯誤,重大危險源辨識錯誤。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處3萬元處罰,對報告編寫人李某處1萬元處罰。
06
農牧業公司合同簽訂職責模糊
今年7月,新源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某農牧業發展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與新疆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簽訂的《污水處理設施及污水在線監測設備運營管理合同》未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新源縣應急管理局依法責令該公司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處罰,對總經理盧某處2000元處罰。
“行刑銜接”案例
07
加油站擅自建設柴油儲罐
2023年8月3日,昌吉回族自治州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中石油吉木薩爾園區某加油站開展執法檢查,發現該加油站旁一單層彩鋼房內未經許可擅自建設一座50立方米柴油儲罐從事屬于危險化學品(柴油)經營、儲存的生產作業活動。
昌吉州應急管理局依法對陸某、崔某作出沒收非法經營儲存的危險化學品(柴油)32.62噸,并處10萬元處罰。由于涉嫌構成犯罪,涉案人員被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08
外包單位偽造特種作業操作證
今年6月6日,瑪納斯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新疆某資源控股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發現外包單位青海省某服務有限公司特種作業人員任某持偽造特種作業證進行高處作業。
瑪納斯縣應急管理局依法對青海省某服務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3000元行政處罰。同時,任某偽造特種作業操作證的行為涉嫌違法,已被移交公安機關進一步審理。
09
運輸公司非法經營
2023年8月3日,烏魯木齊經開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對轄區銷售零散汽柴油開展摸排,發現新疆盛弘運輸有限公司橇裝站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擅自為重型運輸車輛加油。因涉嫌構成犯罪,目前已被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10
科技公司員工擅自關閉報警裝置
今年6月,昌吉回族自治州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新疆某陶瓷科技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煤氣發生站班長安某擅自關閉一氧化碳報警裝置的電源,導致報警裝置無法正常使用。
昌吉州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處1萬元行政處罰。該公司涉嫌構成犯罪,涉案人員已被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來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應急管理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