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區桂江肥團蔬菜部,該蔬菜部經營禁止生產經營的食用農產品。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相對人名稱 | 佛山市南海區桂江肥團蔬菜部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個體工商戶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2440605MA545PDAXA | |||
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號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社會組織登記號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陳**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2023〕(南)瀝綜執市監罰罰字370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 | ||||
違法事實 | 佛山市南海區桂江肥團蔬菜部經營禁止生產經營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查。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四款 | ||||
處罰類別 | 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
處罰內容 | 1、警告; 2、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捌拾圓整(¥80.00); 3、罰款人民幣壹仟圓整(¥1000.00)。 | ||||
罰款金額(萬元) | 0.1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08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身份證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0-20 | ||||
處罰機關 | 佛山市南海區大瀝鎮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