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江蘇南通市場監管部門深入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部署開展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查處非法充裝以及生產經營不合格灶管閥等違法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守牢市場監管領域的安全底線。現公開曝光典型案例(第六批)。希望全市生產經營者守法誠信經營,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促進市場健康規范發展。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相關案件線索,請撥打12315熱線投訴舉報。
案例一
開發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電器維修部銷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液化石油氣調壓器案
2023年9月6日,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某電器維修部檢查時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待售有具有手動調節功能的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該產品不符合GB 35844-2018《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的相關規定。
當事人銷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的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2023年9月28日,開發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沒收涉案產品并處罰款。
案例二
海安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廚具批發部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標準和要求的燃氣灶具案
2023年8月25日,海安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市某廚具批發部突擊檢查,在其倉庫內發現多臺待售的無熄火保護裝置的猛火灶及家用燃氣灶具,不符合GB35848-2018《商用燃氣燃燒器具》、GB16410-2007《家用燃氣灶具》相關標準要求。
當事人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標準和要求的燃氣灶具的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2023年10月16日,海安市市場監管局依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涉案燃氣灶具并處罰款。
案例三
海門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范某涉嫌銷售質量不合格的燃氣灶具案
2023年9月27日,海門區市場監管局收到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檢測報告》,檢測顯示當事人銷售的家用燃氣灶具檢測項目“實測折算熱負荷項目、熱負荷偏差”等指標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氣灶具》標準。執法人員立即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了檢查,發現上述燃氣灶具仍有庫存并在售。
當事人銷售質量不合格的燃氣灶具的行為,涉嫌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海門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案例四
如皋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南通某百貨商貿有限公司涉嫌銷售不合格家用燃氣灶具、家用燃氣具連接用金屬軟管案
2023年8月14日,如皋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南通某百貨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燃氣灶具以及連接用不銹鋼波紋軟管進行檢驗。經檢驗,當事人銷售的家用燃氣灶具、家用燃氣具連接用金屬軟管等產品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氣灶具》、GB29993-2013《家用燃氣用橡膠和塑料軟管及軟管組合件技術條件和評價方法》的相關規定。
當事人涉嫌銷售不合格家用燃氣灶具、家用燃氣具連接用金屬軟管等產品的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如皋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案例五
通州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商戶涉嫌經營不符合標準的商用燃氣灶具案
2023年10月20日,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吳某(個體戶)店里檢查時,發現其經營場所貨架上有待售的商用燃氣灶具無自動熄火保護裝置,不符合GB35848-2018《商用燃氣燃燒器具標準》的相關要求。
當事人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商用燃氣灶具的行為,涉嫌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案例六
如皋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丁堰鎮某百貨商店涉嫌銷售不合格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案
2023年9月26日,經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丁堰鎮某百貨商店銷售的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不符合GB 35844-2018《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的相關規定。如皋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遂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上述調壓器仍有庫存并在售。
當事人銷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液化石油氣調壓器行為,涉嫌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如皋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王文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