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網站發布行政處罰信息【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東塘廈)應急罰〔2023〕81號】,涉及東莞市耀彩不銹鋼制品有限公司。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被罰款5000元。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東莞市耀彩不銹鋼制品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41900303824867Q | |||
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號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法定代表人 | 姚登軍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東塘廈)應急罰〔2023〕81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 | ||||
違法事實 | 特種作業人員(黃國榮)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 | ||||
處罰依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處罰內容 | 決定給予人民幣5000元(伍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 ||||
罰款金額(萬元) | 0.500000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0-27 | ||||
處罰機關 | 東莞市應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