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有效遏制茶葉過度包裝現象,促進茶產業高質量發展,2023年4月以來,福建省三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加大對重要時段、重點場所、重點區域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了一批茶葉過度包裝違法行為,推動簡約綠色消費理念深入人心,助力推動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現將部分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清流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清流縣龍津鎮某貿易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3年9月4日,清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的茶葉存在過度包裝問題,并當場對當事人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當事人排查并下架店內其他存在過度包裝問題的茶葉。9月26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的整改情況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貨架上擺放的“溪谷留香 不好議思”肉桂及“芳安”竹窠水仙兩款茶葉仍不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存在過度包裝問題,9月27日,執法人員使用器具編號為89484的鋼直尺,按照GB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的要求對當事人經營的茶葉進行測量,測量發現“溪谷留香 不好議思”的包裝層數為3層,包裝盒經3次測量的長度平均值為259mm,寬度平均值為210mm,高度平均值為70mm,凈含量為10克×5,經計算得出的包裝空隙率為82.93%,高于GB23350-2021所要求的≤60%;“芳安”竹窠水仙的包裝層數為3層,包裝盒經3次測量的長度平均值為251mm,寬度平均值為180mm,高度平均值為45mm,凈含量為9克×6泡,經計算得出的包裝空隙率為65.47%,高于GB23350-2021所要求的≤60%。上述兩款茶葉均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要求,存在過度包裝問題。
當事人銷售過度包裝的茶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銷售不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茶葉的行為。清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進行處罰,參照《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行政處罰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第七條第四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人民幣3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大田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大田縣某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3年5月29日,大田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大田縣某商行開展茶葉過度包裝現場檢查,對其銷售的茶葉禮盒包裝進行層數測量,發現該產品共有包裝5層,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糧食及其加工品、月餅及粽子不應超過三層,其他商品不應超過四層”的要求。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目前,涉事經營主體已主動下架相關產品。
案例三、寧化縣市場監管局查處福建某生態茶葉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3年9月8日,寧化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福建某生態茶葉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并對其生產的品名為蘭薰桂馥·高樅水仙、鴻勢紅袍知夢·大紅袍的二個品種茶葉進行空隙率測量,測量結果為蘭薰桂馥·高樅水仙,凈含量:103.2g,測出空隙率為 51.2%;鴻勢紅袍知夢·大紅袍,凈含量:8.6克×12泡,測出空隙率為72.3%,均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關于空隙率的規定要求。當事人生產過度包裝茶葉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寧化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目前,涉事經營主體已主動下架相關產品。
案例四、尤溪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尤溪縣某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3年9月8日,尤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開展茶葉過度包裝專項檢查,對尤溪縣某商行的茶葉進行檢查,抽查茶葉“厚隆堂虎嘯巖肉桂”,凈含量8.5g×18袋、“厚隆堂彌陀巖(武夷肉桂)”,凈含量153g(8.5g×18袋),通過對其包裝空隙率進行計算,發現兩款茶葉包裝均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關于空隙率的規定要求。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商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尤溪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逾期未改正,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案例五、清流縣市場監管局查處福建省某茶葉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3年9月11日,清流縣對生產銷售“過度包裝”行為進行現場檢查,經現場檢查福建省某茶業有限公司茶廠,經過測量、測評三款茶葉包裝,發現其中兩款茶葉包裝符合規定要求,一款茶葉外包裝盒長寬高尺寸為:275*191*50(單位mm),最小包裝規格為7g,一盒有6袋,根據包裝容積率測算出該包裝的空隙率為79.21%,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關于空隙率的規定要求。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清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來源:福建省三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