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玉心安建材商貿中心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京豐市監處罰〔2023〕833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豐市監處罰〔2023〕833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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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玉心安建材商貿中心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10630677085X6 |
工商注冊號 | 110106017057059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法定代表人 | 姜秀麗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 | |
違法事實 | 當事人于2023年6月29日,從浙江頤家工貿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723769631135C)以810元/樘購進商標為振生安防,標稱生產者浙江頤家工貿有限公司,規格型號為960*2050,生產日期為2023年6月19日,質量等級為甲級,明示執行標準為GB 17565-2007的防盜安全門2樘,進貨價格810元,目前未銷售過。上述產品經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北京建筑材料檢驗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建筑五金水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抽樣檢驗,所檢項目中永久性標記、防破壞性能項目不符合GB 17565-2007《防盜安全門通用技術條件》標準,依據《2023年北京市安全及報警系統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檢驗結果為不合格。至2023年9月4日,當事人購進的商標為振生安防,標稱生產者浙江頤家工貿有限公司,規格型號為960*2050,生產日期為2023年6月19日,質量等級為甲級,明示執行標準為GB 17565-2007的防盜安全門2樘,未售出,該產品現已全部停止銷售并下架封存處理,當事人已聯系廠家退回。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處罰內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620元; | |
罰款金額(萬元) | 0.162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0-31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1-31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
備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