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
近日,丁先生打算在某數碼商城購買電腦,在一家專賣店銷售人員的推薦下看中了一臺戴爾電腦,型號為游俠G16,CPU為I9。銷售表示這款型號該店要比官網價便宜幾百元,還承諾會幫丁先生在原有配置基礎上多加一個顯卡,據丁先生自己了解,一個顯卡正常售賣價為800元,這樣優惠的價格讓丁先生動心付了款。但讓丁先生沒想到的是,回去后翻看用戶手冊上卻清楚注明“該品牌游俠系列都自帶三個顯卡”,而且銷售在裝機的時候還推薦丁先生加購1000多元的費用將系統升級到終生使用。
丁先生十分氣憤,認為自己上當受騙了,于是當天就找商家理論,商家給的說法含糊不清,遲遲不給解決方案。無奈之下,丁先生只能請求無錫市梁溪區消保委幫助維權。
處理過程及結果
接到該投訴后,梁溪區消保委的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與雙方聯系核實了相關情況,丁先生表示商家虛構配置,讓自己誤以為優惠了顯卡的費用,希望商家退還800元顯卡費。
商家表示:“可能我們的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的一些表述引起了消費者歧義,導致丁先生誤會,我們今后會加強人員培訓,認真反省和整改存在的問題,堅持規范文明經商。”
最終,經工作人員組織雙方現場調解,商家同意退還500元差價。雙方協商一致,丁先生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
法條索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商家提供商品的名稱、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二十條規定,商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消費提示
“特價”“打折”忽悠人
梁溪區消保委提醒消費者,有些商家為了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會對某個型號的電子產品突出“特價”的字樣。遇見消費者咨詢,還會對該“特價”產品進行天花亂墜的描述,許多消費者未對產品進行考察就信以為真,盲目購買。買后才發現所謂的“特價”產品卻是高價產品,找商家補差價或是退換,往往被拒絕。
也有些商家用打折的辦法促銷產品。由于大部分電子產品不存在全國統一的零售價格,很多消費者選購電子產品為了省事,往往沒有多走多看,加之想省點錢的心理,往往就輕易地購買了所謂的“打折”產品。
電子產品的市場售價存在差異是正常的,消費者在選購時要貨比三家,既要比價格高低,也要比性能優劣,注重產品的性價比,科學、理性地進行消費。
用專業術語混淆概念
電子產品具有技術含量高、更新速度快的特點。消費者在選購電子產品的過程中,很容易被商家逮到促銷的機會。抓住消費者不懂技術這個弱點,常在專業術語上混淆概念,誤導消費者。
索要憑證
付款后不要忘記及時索要和留存發票、憑證等票據,以便出現糾紛時能夠維權。(來源:無錫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