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防水卷材是一種可卷曲成卷狀的柔性建材產品,作為工程基礎與建筑物之間的無滲漏連接,是整個工程防水的第一道屏障,對整個工程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2023年3月24日,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煙臺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出具的檢驗報告,報告顯示涉案防水材料經營部銷售的聚乙烯丙綸復合防水卷材的拉伸強度(常溫)、拉斷伸長率(常溫)、撕裂強度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判定為質量不合格。
當事人銷售產品質量不合格聚乙烯丙綸復合防水卷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福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對該經營商戶進行了行政處罰,并要求其對已銷售的聚乙烯丙綸復合防水卷材召回。
以案釋法
按照執行標準:GB18173.1-2012《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一部分:片材》,防水卷材的拉力、延伸率是拉伸性能中的重要項目,若該類項目不合格,防水卷材很有可能在基層發生變化時被扯斷或裂開,出現滲漏,使整個建筑工程失去防水作用。消費者在選購和使用建筑防水卷材時應認真查看產品標識是否與產品標準一致,也可以用手彎曲檢驗其是否有柔性,有無裂紋等。卷材經營者在采購產品時,一定要索要生產商、供貨商的經營資質以及檢驗報告等,避免不合格建筑材料流向市場。(梁丁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