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一部署,天津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重拳打擊無證生產食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食品、違規充裝氣瓶或使用電梯、商標侵權、價格違法、茶葉過度包裝等行為,查辦了一批案件。現結合“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將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天津市西青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陳某某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粉皮)生產經營活動案
2023年6月9日,天津市西青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陳某某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粉皮)生產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4月23日,市區兩級市場監管部門根據舉報,聯合公安西青分局,對西青區一廠房進行突擊檢查。經查,當事人在未取得營業執照和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粉皮生產經營活動。執法人員在當事人經營場所現場查獲成品綠卷粉皮1180卷、現揭粉皮840片、白卷粉皮910卷、紅卷粉皮1310卷,扣押土豆粉0.6625噸。經抽樣檢驗,當事人生產的粉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以當事人購進的土豆粉計算,累計使用量9.3375噸,可生產粉皮約46噸,貨值金額約23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和《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二條的規定,西青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粉皮是北方地區的特色民俗食品,多用于節日慶祝及婚慶典禮,深受老百姓喜愛。本案中,當事人非法生產的粉皮存在使用劣質原材料、食品添加劑超標、作業環境不衛生等諸多問題,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市場監管部門上下聯動,與公安部門密切配合,嚴打“黑作坊”“黑窩點”,堅決筑牢食品安全防線,護航“舌尖上的安全”。
二、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東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甘草杏肉(蜜餞)和未按規定實施生產過程控制案
2023年10月30日,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東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甘草杏肉(蜜餞)和未按規定實施生產過程控制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沒8.7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7月17日,靜海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接到的檢驗不合格報告,對天津市東隆食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生產違法食品。經查,當事人于2023年6月2日、7月2日生產了2批次甘草杏肉(蜜餞),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項目檢驗結論均為不合格。當事人對兩次檢驗結果無異議,貨值1550元,違法所得165元。經調查確定導致抽檢不合格原因系該公司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第四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靜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中,市場監管部門迅速反應,嚴格限制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通過處罰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同時,聯系專家共同幫助企業對產品不合格原因進行分析,提高食品生產環節質量管控,守好食品出廠前的最后一道防線,用“監管+服務”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添動能。
三、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皇宴都享生態農業科技發展(天津)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食品案
2023年7月25日,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皇宴都享生態農業科技發展(天津)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沒7.47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5月8日,武清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接到的檢驗不合格報告,對皇宴都享生態農業科技發展(天津)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生產違法食品。經查,當事人生產的山楂片標簽上標注著“食品添加劑:苯甲酸鈉、山梨酸鉀0%、胭脂紅0%、檸檬酸0%、甜蜜素0%”。當事人2023年3月18日生產山楂片401kg,胭脂紅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2023年4月23日生產山楂片291kg,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武清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明確規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市場監管部門提醒,食品生產經營者務必牢固樹立誠信經營理念,對所提供的標簽、說明書的內容負責。
四、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查處天津市吉地液化石油氣銷售有限公司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進行充裝案
2023年6月1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依法對天津市吉地液化石油氣銷售有限公司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進行充裝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13日,市市場監管委對天津市吉地液化石油氣銷售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的氣瓶存在登記出廠編號與實際瓶身出廠編號不一致的情況。經查,當事人自2021年8月至案發,對9支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進行充裝。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市市場監管委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氣瓶充裝企業是燃氣安全的主體,要牢記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及時將問題氣瓶報廢處理,進一步開展自查自改,完善氣瓶管理制度,建立隱患排查整改臺賬,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天津市河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河東瑞愽口腔門診部使用未辦理使用登記及未經檢驗電梯案
2023年9月13日,天津市河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河東瑞愽口腔門診部使用未辦理使用登記及未經檢驗電梯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5月31日,河東區市場監管局對天津河東瑞愽口腔門診部經營場所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診所內有一部電梯正在使用,使用者為就診患者和診所內工作人員,當事人不能提供該電梯的使用登記證明和檢驗報告。經查,當事人安裝使用的電梯產品名稱為博林特別墅電梯,該電梯技術指標符合家用電梯國家標準,屬于家用電梯,當事人的經營地點屬于公共場所,在公共場所安裝電梯且供不特定人群使用,此種情況應該納入監管范圍,電梯需要辦理使用登記且經檢驗后才能使用。該部電梯自2022年12月初安裝后交付當事人,至案發一直未辦理使用登記也未經檢驗。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河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公用電梯屬于法律規定的特種設備,必須按照各類標準法規進行制造、安裝、維修、檢驗、維護保養等,并辦理相關備案手續。家用電梯與公用電梯技術參數不同,使用環境不同,公用存在安全隱患。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家用電梯若安裝在公共場所,僅可作為產品展示,不可作為公用。
六、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查處天津奧瑪電梯有限公司未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以及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案
2023年3月8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依法對天津奧瑪電梯有限公司未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以及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沒4.1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10月25日,市市場監管委對天津奧瑪電梯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未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以及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經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當事人在電梯日常維護保養服務合同期限內,未制定電梯維護保養計劃。2022年10月11日,當事人未按期對兩部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進行維護保養。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市市場監管委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中,市場監管部門通過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方式,提高維保單位的安全責任意識,倒逼企業舉一反三,自查自糾,完善電梯維保工作,確保電梯日常平穩安全運行。
七、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億迅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制作加工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彩涂鋼卷案
2023年10月18日,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億迅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制作加工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彩涂鋼卷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侵權的彩涂鋼卷8卷、外包裝鋼皮2張,罰款23.6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6月26日,靜海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天津市人民檢察院二分院移送線索,對天津億迅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當事人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或授權,購進假冒“京華”及注冊商標彩涂鋼卷標簽,對其他品牌彩涂鋼卷標簽進行替換,以冒充“京華牌”的彩涂鋼卷產品。當事人制作彩涂鋼卷8卷、外包裝鋼皮2張,經相關商標權利人辨認,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違法經營額23.6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靜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中,市場監管部門與檢察機關有效銜接,強化取證定性協作,確保案件事實清楚,依法懲處并糾正違法行為,有利于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八、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薊州中燃宏凱能源有限公司未執行依法制定的政府定價案
2023年9月27日,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薊州中燃宏凱能源有限公司未執行依法制定的政府定價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8.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7月6日,薊州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天津市薊州中燃宏凱能源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公司對3家養老服務機構銷售的天然氣價格未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價格。2016年6月3日,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官網上發布了《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關于養老服務機構電水氣熱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文文號:津發改價管[2016]452號)文件,文件規定“一、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價格標準;(三)用氣價格。管道天然氣價格不執行居民階梯氣價,按當地規定的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類價格執行”;2020年10月12日,發布了《市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我市城市燃氣管網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的通知》文件,文件規定“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銷售價格為2.53元/立方米”。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的規定,薊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薊州區市場監管局持續加強市場巡查檢查,嚴厲打擊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等各類價格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九、天津市河北區市場監管局查辦天津市河北區匯茗茶葉銷售中心過度包裝茶葉案
天津市河北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市場監管總局轉來線上監測線索,稱天津市河北區匯茗茶葉銷售中心在淘寶網店銷售的一款茶葉禮盒涉嫌過度包裝。
經查,該網店銷售的“西湖龍井”禮盒,商品凈含量為80g(單件凈含量4g),包裝盒尺寸為“20cm*20cm*20cm”。根據測算,該茶葉禮盒包裝空隙率87%,不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標準》要求的≦30%的規定。該茶葉銷售中心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天津市河北區市場監管局要求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該商品,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該茶葉禮盒生產廠家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
該案的查處,進一步完善了“線上+線下”一體化執法監管模式,實現了線上精準監測、線下實地查處的有機結合,有效打擊網絡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范了經營主體網絡經營行為,切實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了健康有序、公平競爭的網絡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