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茶葉包裝監管執法,有效遏制過度包裝現象,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茶葉過度包裝專項治理行動,查辦了一批典型案例,為抵制不良風氣,弘揚綠色低碳發展理念,推動茶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營造了良好市場環境。
案件詳情
2023年8月11日,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杭州火車東站內2家公司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予以責令改正。
2023年8月1日,該局在杭州火車東站內開展茶葉過度包裝專項檢查,對2家公司在售的“西湖龍井茶(凈含量50g*2)”、“西湖龍井茶(凈含量150g)”進行執法抽檢。經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檢驗,“西湖龍井茶(凈含量50g*2)”的包裝空隙率為79%,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空隙率≤60%的要求。“西湖龍井茶(凈含量150g)”的包裝空隙率為67%,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包裝空隙率≤45%的要求。
2家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行為,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該局責令2家公司改正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