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以來,四川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醫療保障局、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整治。各地針對群眾反映強烈違法違規問題加大線索摸排、深化執法聯動、加強行刑銜接,依法查辦了一批非法行醫案件,有力懲治了違法活動。為發揮以案釋法警示教育作用,現選取第二批次5件典型案例予以公示。
案例一:龔某某非法行醫案
2023年2月,樂山市五通橋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監督執法人員在對西壩鎮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時,發現龔某某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擅自從事口腔診療活動。經進一步核實,龔某某曾分別于2005年10月、2020年9月因非法行醫行為被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罰,其再次非法行醫的行為涉嫌構成非法行醫罪,五通橋區衛生健康局將該案移送司法機關。經審理,樂山市五通橋區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判決龔某某犯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依法沒收扣押在案的涉案藥品及器械;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27430元,上繳國庫。
小提示:無資質行醫嚴重危害群眾健康權益,兩次以上因無資質行醫被行政處罰或因無資質行醫造成嚴重后果的涉嫌構成非法行醫罪。當前,在城鄉結合部農貿市場等地仍有“游醫”活動,其行為隱蔽、危害性大,群眾如發現相關線索,請向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舉報。
案例二:仁壽縣某大藥房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案
2023年4月,眉山市仁壽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在對某大藥房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該藥房負責人萬某正在為患者開展輸液治療,場所內有檢查床、注射用藥品和醫療器械,有使用后的棉簽、輸液管及西林瓶等醫療廢物,萬某某現場出示其助理醫師資格證,但不能出示《醫師執業注冊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經查實,該大藥房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擅自開展執業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相關規定,仁壽縣衛生健康局依法給予該大藥房沒收違法所得12790.4元,沒收涉案藥品和醫療器械,并處罰款63952元的行政處罰。
小提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診所備案相關憑證,任何機構不得擅自開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助理醫師不能獨立執業,必須在執業醫師指導下開展診療活動。群眾如發現藥店工作人員“開處方”“輸液”等行為,要注意核對藥店是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或備案憑證、相關工作人員是否具備行醫資質。
案例三:成都市金牛區某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超出醫療器械使用說明書適用范圍使用醫療器械案
2023年4月,成都市金牛區衛生健康監督執法人員在對某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該門診部使用植入類醫療器械“注射用修飾透明質酸鈉凝膠”即“玻尿酸”為患者填充臥蠶、額頭、川字紋等部位。經查實,該美容門診部超出醫療器械使用說明書適用范圍使用醫療器械、未按照規定將植入類醫療器械的關鍵性技術參數等信息記載到病歷中,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金牛區衛生健康局依法給予該機構警告的行政處罰。
小提示:注射用“玻尿酸”屬于第三類醫療器械,國家實行嚴格管理,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診療規范、操作指南、醫療器械使用說明書等使用,保障醫療安全;同時應當按照使用植入類醫療器械的要求,將器械相關信息記載到病歷等相關記錄中。
案例四:宜賓市某骨科醫院有限責任公司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案
2023年4月,宜賓市翠屏區衛生健康局接群眾舉報,反映該市某骨科醫院使用無資質人員姚某某開展手術。經查實,姚某某系醫學畢業生,暫未取得執業醫師(助理)資質,該骨科醫院使用姚某某在4月5日、15日單獨實施診療活動,該行為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宜賓市翠屏區衛生健康局依法對該骨科醫院處以罰款46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姚某某另案處理。
小提示:醫學畢業生、實習生沒有獲取《醫師資格證書》并注冊前,必須在執業醫師指導下才能參與臨床診療活動,不能獨立從事診療活動。
案例五:雷波縣某診所使用未取得抗菌藥物處方權的醫師開具抗菌藥物處方案
2023年7月,涼山州雷波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在某診所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醫師高某為患者馬某某開具的處方上記錄有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氟康唑氯化鈉注射液兩種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醫師高某不能出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憑證。經查實,該診所使用不具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的醫師高某開具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該行為違反了《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雷波縣衛生健康局依法給予該診所警告、罰款12000元的行政處罰。
小提示:為控制細菌耐藥,促進臨床合理應用抗菌藥物,國家對抗菌藥物實施分級管理,醫務人員需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使用對應級別的抗菌藥物。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應當促進臨床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群眾也要樹立合理用藥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