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花費7萬元購回一臺“問題”收割機,損失該怎么辦?日前,通過湖北省漢川市消費者委員會與河北省辛集市場監管局的聯合調處,一起跨省農機消費糾紛圓滿解決。漢川市消費者林女士對兩地消保工作人員滿懷感激連聲道謝時,稱未曾想過自己的異地維權之路會如此順利。
據了解,2023年7月,家住漢川市廟頭鎮的養羊農場主林女士,通過短視頻看到位于河北省辛集市的“某農牧青儲機械廠”宣稱,只要購買該廠收割機,可享受購機補貼。林女士通過電話和微信與廠家負責人刁某溝通,購買收割機,并支付定金8000元,口頭約定半月內交貨。不料,刁某以各種理由推遲交貨,9月底林女士會同家人去河北實地核查催交貨后,刁某才于10月6日將收割機發往漢川,隨后收取購機尾款62000元。
不過,不到30天,收割機頻繁出現液壓管滲油、離合器失靈、水箱漏水、變速箱損壞等故障,盡管林女士及時將情況反饋給廠家并要求郵寄配件搶修,但“問題”收割機仍然無法正常使用,直至突然“罷工”。林女士開始質疑該收割機為報廢車輛改裝,找廠家多次交涉,要求退貨退款并解決損失。刁某說只管修不管退,拒絕承擔損失。11月14日,林女士只好到漢川市消委會求助。
漢川市消委工作人員迅速介入核查,判定該案為一起涉農消費糾紛,涉案金額相對較大,對農民損害也較大。因經營者在河北,按照投訴舉報管轄規定,漢川市消委會及時與河北省辛集市場監管部門取得聯系,尋求支持。
辛集市場監管部門消保工作人員根據林女士反映的事實展開調查。經查,林女士反映屬實。因涉及跨省異地消費,為確保此案快捷穩妥調處,根據《消保法》《民法典》相關規定,漢川市消委會與辛集市場監管部門多次組織雙方,采取網絡視頻和電話的形式開展聯合調查與調解。
經兩地消保工作人員向當事人釋法明理,告知雙方為口頭協議,存在約定不清、舉證不利等問題,同時告誡經營者應當誠信守法、遵守承諾,全面履行應盡責任與義務等,否則將承擔失信違法等相關社會后果及法律責任。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經營廠家扣除配件費、運費等費用后,向林女士退還購機余款并賠償相關損失共計5萬元,回收“問題”收割機。事后,消費者林女士分別向湖北省漢川市消委會與河北省辛集市場監管局分別贈送“鄂冀攜手共調處 依法維權解民憂”的錦旗。
漢川市市場監管局、漢川市消費者委員會提醒廣大農民朋友,在購買農資商品時要查看經營者是否有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要索要正式發票或收據,規范簽訂農資購銷合同;妥善保管農資產品的包裝和剩余產品,以便維權時提供憑證;發現購買的農資商品有問題時,及時撥打當地12315、12345熱線電話或登錄全國12315平臺進行投訴舉報。(章志軍 通訊員李榮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