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汽車的人均擁有率大幅增加,“加油”成為許多人生活中的常態,加油站計量作弊及銷售劣質成品油行為則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2023年我市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民生領域,集中力量“鐵拳”出擊,嚴厲打擊相關違法行為,有力保障我市成品油市場領域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案例一
松陽縣某加油站銷售不合格車用汽油案
近期,松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松陽縣某加油站銷售不合格車用汽油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2023年6月、7月,松陽縣某加油站先后從浙江舟山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共計購進24734L車用汽油對外銷售。經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抽檢,發現該車用汽油“誘導期”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涉案貨值151766元。當事人銷售不合格車用汽油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屬于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的工業產品的違法行為。
小貼士:
“誘導期”指標是評價車用汽油氧化安定性的指標,指在規定的加速氧化的條件下,油品處于穩定狀態,“誘導期”越長,氧化安定性越好。“誘導期”不達標會造成汽油在儲存中變質生膠或增長酸度,影響發動機性能。該案的查辦,有力維護了我市成品油市場秩序。
案例二
龍泉市某工業園區加油站計量違法案
2023年11月14日,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龍泉市某工業園區加油站破壞計量檢定封簽、防作弊裝置違法行為作出罰沒53666.06元的行政處罰。
根據相關線索,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市稅務局、龍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龍泉市某工業園區加油站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加油站內的一支加油槍計控主板與機體之間未施加封印,因檢定時無法讀取相關序列號,未通過強制檢定,無防作弊自鎖功能,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浙江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五項規定,根據該條例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小貼士:
加油機在安裝、維修、升級、改造后須經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依法授權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強制檢定合格、施加封簽后方可投入使用,以確保加油機的計量和稅控裝置不被破壞篡改,否則極有可能存在短斤少兩及偷漏稅款的問題,給國家、消費者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擾亂市場秩序。該案的查處對增強經營主體誠信守法、合規經營意識,產生了廣泛的警示和震懾作用。
溫馨提示:
廣大消費者若發現上述相關成品油領域的違法行為,請撥打以下舉報電話0578-12345,讓我們共同維護“油品”良好的市場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