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西來賓市興賓區某飾品店因以謊稱中獎率進行有獎銷售,被興賓區市場監管局處罰款12000元,并限期改正,在社會曝光。
興賓區市場監管局接消費者投訴舉報,興賓區某飾品店以中獎為由誘導消費者進行消費。該局執法人員接消費者投訴舉報后,立即趕到銷售現場調查,經查實,該店鋪由飾品展柜依次圍成,展柜內擺放有許多珠寶玉器等飾品進行銷售。店鋪設有二個抽獎區,并在店鋪旁擺放有一塊“活動詳情”公示牌,公示有獎銷售活動內容、獎項種類、金額及概率、開獎方式等。其中活動獎券共10000張(即禮品券9000張,代金券1000張),中獎率分別為:禮品一份(90%)、代金券2000元(10%)。當事人未建立此次有獎銷售活動檔案,未記錄兌獎結果、獲獎人員等內容。在現場即時開獎的有獎銷售活動中,對超過五百元獎項的兌獎情況,未公示。經執法人員及店內工作人員現場清點抽獎區及展柜柜臺下儲物柜抽獎券,現場發現的抽獎券數量、中獎概率與店內“活動詳情”公示的均不一致。當事人涉嫌謊稱中獎率進行有獎銷售違法行為。
興賓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該店鋪進行現場檢查。
興賓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該店鋪抽獎券進行檢查。
當事人為了吸引消費者進店消費提高銷量獲取更多利潤以謊稱中獎率進行有獎銷售的行為,違反了《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第十五條“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采用以下謊稱有獎的方式……(六)其他謊稱有獎的方式”之規定,構成其它謊稱有獎的方式進行有獎銷售的違法行為。興賓區市場監管局依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和《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上行政處罰。(廖勝華 呂云芳 魯利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