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茶葉過度包裝治理的決策部署,根據省市場監管局的工作安排,自2023年4月起,湛江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市發改、工信、農業農村部、商務、供銷社等部門,聯合開展為期一年的茶葉過度包裝專項治理行動,堅決遏制茶葉過度包裝現象,依法糾正了一批銷售過度包裝茶葉行為,現將行動開展以來,相關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霞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霞山區某食品店銷售過度包裝茶葉案
霞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湛江市霞山區某食品店進行檢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單叢圓茶外包裝空隙率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的要求,屬于過度包裝商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該局執法人員當場對經營者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其下架上述產品,并對經營者進行引導教育。
案例二、霞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霞山區某茶莊銷售包裝空隙率超國家標準的茶葉案
霞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湛江市霞山區某茶莊進行檢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銷售的小青柑茶葉外包裝按照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屬于過度包裝商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該局執法人員當場對經營者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其下架上述產品,并對經營者進行引導教育。
案例三、霞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霞山區某茗茶店銷售包裝空隙率超國家標準的茶葉案
2023年12月,霞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湛江市霞山區某茗茶店進行檢查。執法人員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英德紅茶外包裝空隙率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的要求,屬于過度包裝商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該局執法人員當場對經營者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其下架上述產品,并對經營者進行引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