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和江西省市場監管局關于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的有關要求,提倡“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社會風尚,進一步強化全民珍惜糧食、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觀念,在全社會樹立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價值導向。近期,弋陽縣市場監管局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對轄區餐飲單位開展“反食品浪費”宣傳和專項執法檢查,現公布典型案例如下:
1.弋陽縣某飯店未制定防止食品浪費措施案
2023年7月21日,弋陽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弋陽縣某飯店監督檢查中發現,該飯店未制定防止食品浪費的措施。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執法人員對其違法行為下達責令改正、并予以警告的當場行政處罰決定。
2.弋陽縣某餐飲店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案
2023年9月25日,弋陽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弋陽縣某餐飲店監督檢查中發現,該店內經營區域內無任何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執法人員對其違法行為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予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3.弋陽縣某飯店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的違法行為案
2023年11月5日,弋陽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弋陽縣弋江鎮濱江時代廣場內某餐飲店開展制止浪費專項檢查。當事人的餐桌、墻面、收銀臺等醒目位置未張貼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弋陽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