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公告
上海華領鋆弘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本局對你公司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總處〔2023〕322023000248號),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聯系人:劉洋、柏野聯系電話:54661711
聯系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柳州路615號
附件:《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總處〔2023〕322023000248號)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總處〔2023〕322023000248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