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醫療保障局行政處理決定公示 (2023年12月)
決定文書 | 海醫保處字〔2023〕第25號 |
違法主體 | 海口方卓婦女兒童醫院有限公司 |
主要違法 違規事實 |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涉嫌重復收費、串換診療項目、多計費用,違規金額共計75898.92元。 |
違反條款 |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5號)第十五條。 |
處罰依據 |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5號)第三十八條第三款、第四款、第七款; 《海南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瓊醫保〔2021〕287號)及其附件《海南省醫療保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處罰決定 | 責令限期退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并處罰款75898.92元。 |
決定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
處罰機關 | 海口市醫療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