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第1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省市場監管局第1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8大類食品1491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1458批次,不合格33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微生物污染問題、質量指標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重金屬污染問題、其他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漳州市龍文區為哥餐飲店銷售的油條(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8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漳州市龍文區阿土小吃店銷售的油條(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8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光澤縣萬婆婆餐廳銷售的油條(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1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標稱龍巖市永定區牛牛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7月23日生產的泡鴨爪(香辣味),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龍巖市永定區樂多貿易有限公司。
(五)福建泉州市暢捷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油面(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31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晉江市梅嶺恒超小吃店的湯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11月6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標稱漳州市匯一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9月23日生產的香蕉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市長樂區金峰鎮金港路店。
(三)標稱福建大愛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10月8日生產的蒸面包(咸豆乳夾心),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寧德市華爾寧購物廣場有限責任公司。
(四)標稱泉州市永春縣永旺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1日生產的寸棗(芝麻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建泉州閩都好生活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五)標稱三明市三元區運意食品廠2023年9月18日生產的板鴨,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建省高速公路驛佳購有限公司薌城天寶服務區便利店。
(六)標稱東莞市愛粗糧食品工業有限公司2023年7月10日生產的老面饅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廈門市天虹商場有限公司君尚廣場。
(七)標稱泉州市豐澤區北峰涌泉天然水開發中心2023年11月1日生產的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質量指標問題
(一)標稱廈門市鑫常旺食品有限責任公司2023年8月1日生產的花生米(原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漳州市薌城東升副食品商店。
(二)標稱莆田市涵江區香萬家食用油廠2022年12月6日生產的一級大豆油,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建陸加叁商貿有限公司。福建陸加叁商貿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三明市三元區好巴適火鍋店采購的牛蛙(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2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漳州市龍文區詠越餐飲店采購的生姜(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13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漳州市龍文區詠越餐飲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莆田市涵江區舒米生活超市銷售的鐵棍山藥(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31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三明市三元區富旺生鮮超市銷售的泥鰍(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3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區劉小二蔬菜店銷售的豇豆(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5日),倍硫磷、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廈門廚味樂餐飲有限公司采購的白殼雞蛋(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7日),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三明市清流縣榮鵬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山藥(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5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連城縣壹家惠便利店銷售的四季豆(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3日),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莆田市涵江區舒米生活超市銷售的芹菜(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2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福州市長樂區文武砂萬利來購物店銷售的上海青(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22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泉州市安溪縣金色四季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長豆(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23日),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重金屬污染問題
漳州市恒晟商貿發展有限公司東山縣東陂分公司銷售的青尖椒(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25日),鉛(以Pb計)、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其他問題
(一)晉江市梅嶺全味小吃店的大湯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10月28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晉江市青陽裕衡餐飲店的湯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10月29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晉江市梅嶺桶桶香小吃店的小飯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10月30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福州市鼓樓區林家餐廳的飯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11月6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標稱龍巖市新羅區佰優食品廠2023年10月10日生產的佰優蒜蓉味花生,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州海峽副食品批發市場依香貿易商行。
(六)標稱福州稻花香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9月15日生產的香醬花生,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三明市將樂日照東門店。福州稻花香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七)標稱武平縣石徑嶺山泉水廠2023年6月3日生產的天然泉水,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龍巖市惠潤貿易有限責任公司。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