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示 (2023年第13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咸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食品監督抽檢工作,對咸寧市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飲料、罐頭、冷凍飲品、薯類及膨化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糕點、餐飲食品共11類食品100批次進行抽檢。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98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肉制品10批次,飲料10批次,罐頭3批次,冷凍飲品10批次,薯類及膨化食品2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10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酒類10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糕點10批次,餐飲食品20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1.高新區潛山路29號天津特色包的甜饅頭(小)(生產日期:2023-10-19),檢測出糖精鈉(以糖精計)含量0.223g/kg,(標準值為不得使用)超過限量值。
2.武漢中商超市連鎖有限公司咸寧店的鐵觀音(生產日期:2023-08-01),檢測出三氯殺螨醇含量0.022mg/kg,(標準值為0.01mg/kg)超過限量值。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涉及本市生產經營企業的,咸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咸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