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健康行政處罰公開信息摘要 | |
案件名稱 | 上海霧微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衛生健康行政處罰案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金第2120242201號 |
單位名稱(或姓名) | 上海霧微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社會信用代碼 | 91310116MA1J9X4R1R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邵榮 |
處罰事由 | 未按照規定設置與其經營規模、項目相適應的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衛生間,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設施設備,或者挪作他用案 |
處罰依據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 |
處罰結果 | 警告,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上海市金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2024-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