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市場監管廳關于2023年燃氣器具強制性認證檢查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于城鎮燃氣安全治理系列部署,進一步加強燃氣器具產品質量監管,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自治區市場監管廳組織開展了2023年度燃氣器具強制認證檢查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抽檢結果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燃氣器具產品計劃抽檢300批次,實際完成309批次。
(一)強制性認證產品檢查。本次對135批次應取得強制性認證的產品(CCC產品)進行現場檢查,經檢查未發現未經強制性認證的產品,未發現偽造、變造、冒用、買賣和轉讓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等違法問題。
(二)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進入實驗室進行檢驗的產品共309批次,不合格40批次,不合格發現率12.94%。其中燃燒器具(燃氣灶、燃氣熱水器)抽檢135批次,合格123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發現率為8.89%;燃氣軟管抽檢75批次,合格62批次,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發現率為17.33%;閥門(調壓器、自閉閥和切斷閥)共抽檢49批次,合格37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發現率為24.49%;家用燃氣報警器抽檢50批次,合格47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發現率為6.0%。
二、產品檢測依據及質量狀況
(一)燃燒器具。依據GB 16410-2020《家用燃氣灶具》,主要對家用燃氣灶具產品的氣密性、熱負荷、燃燒工況、安全裝置、使用性能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依據GB 6932-2015《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主要對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產品的熱負荷準確度、燃燒工況、水路系統耐壓性能、熱水性能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135批次,其中12批次家用燃氣灶具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有熱負荷和干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項目。
(二)燃氣軟管。依據GB 29993-2013《家用燃氣用橡膠和塑料軟管及軟管組合件技術條件和評價方法》、GB/T 41317-2022《燃氣用具連接用不銹鋼波紋軟管》等標準規定,主要對產品的軟管結構、尺寸和公差、耐熱試驗、氣密試驗、拉斷試驗、低溫彎曲性能、耐液體性能、軟管柔軟性、被覆層阻燃性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75批次,其中1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有軟管抗拉性、結構與尺寸、標志和軟管彎曲性。
(三)閥門(調壓器、自閉閥和切斷閥)。依據GB 35844-2018《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CJ/T 50-2008《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CJ/T 447-2014《管道燃氣自閉閥》等標準規定,主要對產品的材料、結構一般要求、外觀、接頭組件、標志、警示、使用說明書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49批次,其中1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有氣密性、出口壓力和關閉壓力。
(四)家用燃氣報警器。依據GB/T 34004-2017《家用和小型餐飲廚房用燃氣報警器及傳感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等標準,分別對產品的結構、狀態指示、功能檢查鍵、報警音量、絕緣電阻、電氣強度、電源線強度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所抽檢產品共50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有一般要求和電氣強度。
三、抽查產品分析
本次燃氣器具產品在全區共抽查183家企業(單位)經銷的309批次產品,具體見下列圖表(表1、2及圖1、2、3)
四、不合格項目的原因分析
本次抽檢不合格產品有燃氣灶、燃氣報警器、燃氣軟管和調壓器3類產品。不合格項目原因分析如下:
(一)燃氣灶。主要存在未標注廠名廠址、熱負荷和干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項目不合格。經研究分析,未標注廠名廠址是因為部分生產企業不重視標志項目,未按照標準要求進行標注;熱負荷不合格原因為實測值超出標稱值的±10%,實際使用功率大于標稱功率,造成用氣量增大;干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為安全性能指標,該項目不合格的原因是結構設計不合理,產品多數使用旋轉火爐頭,而旋轉火爐頭的結構較直火燃燒爐頭結構復雜,爐頭形狀稍有變化,燃燒形成的流體運動軌跡會發生較大的改變,容易造成一氧化碳含量超標。
(二)燃氣軟管。主要存在軟管抗拉性、結構與尺寸、標志和軟管彎曲性項目不合格。經研究分析,軟管抗拉性不合格的原因是原材料不好,質量難以達到標準會導致軟管被拉斷,為安全埋下隱患;結構與尺寸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企業并未按照標準要求進行出廠檢驗;標志不合格的原因是企業對標準中該項目不重視,對標準理解不夠透徹,自身標準意識薄弱,未按國家標準進行標注;彎曲性不合格的原因是產品使用的金屬原材料性能不良,抗疲勞強度較差,金屬層厚度較薄。
(三)調壓器。主要存在氣密性、出口壓力和關閉壓力項目不合格。經研究分析,氣密性項目不合格的原因是企業不按標準生產,選用的調壓器手輪及橡膠密封件存在質量問題;出口壓力項目不合格的原因是調壓器未按標準要求進行設計,調壓組件設計和膜片存在質量問題;關閉壓力項目不合格的原因是調壓器的調壓組件設計和膜片的質量問題導致的。
(四)燃氣報警器。主要存在一般要求和電氣強度項目不合格。經研究分析,一般要求項目不合格的原因是企業在產品結構設計時,考慮到其散熱和報警音量大小而忽視了其防護能力;電氣強度項目不合格的原因是企業設計或選配的發光二極管發光亮度不足或是輸出功率過低,未能選用符合要求的狀態指示燈。電氣強度和絕緣電阻是考核產品絕緣性能和結構設計的重要指標,該項目不合格也可能是一些不正規廠商為了節省成本,使用劣質材料或者不良工藝制造所致。
附件:
1.2023年燃氣器具產品專項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匯總表.pdf
2.2023年燃氣器具產品專項監督抽查合格產品匯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