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備注 |
1 | 柳市監處罰〔2024〕12號 | 廣西良子物業有限公司非法買賣認證證書案 | 廣西良子物業有限公司 | 91450204348572720E | 韋寧建 | 當事人向不具有認證機構資質的單位非法購買認證證書的行為,違反了《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 | 依據《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二款、參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十四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 | 主動履行,履行期限2024年2月16日 | 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2月2日 | |
2 | 柳市監處罰〔2024〕13號 | 柳州市柳南區謝柳青食品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食品案 | 柳州市柳南區謝柳青食品店 | 92450204MAA7GE613L | 謝柳青 | 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當事人采購食品,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材料,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的規定:警告;沒收非法財物;罰款。 | 主動履行;履行期限2024年2月18日 | 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