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文書送達公告
徐州萬鼎起重設備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3月7日依法對你單位(徐州萬鼎起重設備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303MA1YPH9MX1 )涉嫌未經許可從事特種設備生產活動、銷售未取得許可生產的特種設備的行為作出徐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徐市監處告字〔2023〕035號)。執法人員于2024年3月8日現場直接送達該文書,你單位拒絕簽收。2024年3月8日采取郵寄送達方式向你單位送達該文書,2024年3月13日該文書以拒收為由被退回到本局。
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內容是:
你單位涉嫌未經許可從事特種設備生產活動(安裝)、銷售未取得許可生產的特種設備的違法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七十四條、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對你單位未經許可從事電梯安裝的行為,處罰款10萬元。2、對你單位銷售未經許可生產的特種設備的行為,處罰款3萬元。3、沒收違法所得5500元。罰沒款合計:135500元。
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聯系本局領取徐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徐市監罰告字〔2023〕035號),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以及《江蘇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第七條的規定,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并可要求聽證。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聯系人:焦方水 饒愛平
聯系電話:0516-85602601
聯系地址:徐州市建國西路81號
徐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