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廈門市湖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江頭所發現了一起“戲劇性”事件。執法人員在對江頭某醫院的1臺電梯維保情況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時,通過智慧監管平臺查看了維保記錄照片,發現是有兩名維保人員進行電梯維保,但其中有一位“維保人員”,對著鏡頭保持著“微笑”卻表情僵硬,五官較為“平板化”,畫面看著有點“蹊蹺”,這一匪夷所思的照片究竟是什么情況呢?
通過執法人員翻閱該單位電梯今年以來所有的半月維保記錄、詳細調閱監控記錄后,最終破解了這一謎團。經查實發現該名維保人員在維保過程中,手里總是拿著厚紙板類的東西和支架,隨著他進行電梯保養的過程搬進搬出。監控中明明只有一人進行維保,而智慧監管平臺上卻總顯示著兩個人的照片。“蹊蹺”就藏在維保人員手里拿著的厚紙板——人形立牌。他用假的人形立牌代替其中一名作業人員,以假亂真把他的“伙伴”放在轎頂拍照,企圖蒙混過關。他這么做的目的,是為了營造兩人同時在場維保的假象。更讓執法人員意外的是,2024年1月-3月11日的7次半月維保作業中,有6次屬于單人維保, 另外一人均是這個人形立牌,而此人形立牌做得格外逼真,原型是其同事,而且這位“伙伴”服裝還分長袖款和短袖款,方便結合不同天氣情況來使用,長期制造兩人維保的假象。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單位的電梯維保也不到位,轎廂導軌油杯缺油,沒有及時補充,影響部件運行;電梯底坑環境和層門上坎未保持清潔。
據悉,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電梯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維護保養時現場作業人員具有相應資格,并不得少于二人。一來是安全作業、避免安全事故風險的需要,二來也可起到互相監督作用。維保人員在單人維保的情況下,使用人形立牌冒充兩人維保,顯然已違反規定。單人維保的違法行為,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電梯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涉事維保公司可能面臨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此外,由于該企業未按《電梯維護保養規則》的要求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根據相關規定,可能面臨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目前,湖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依法對涉事電梯維保單位進行立案調查。
無獨有偶,2024 年 1 月18 日,湖里區市場監管局禾山所執法人員依法對某國際大廈 B 棟電梯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物業監控錄像顯示 2023 年 12月18日僅有一名當事人的維保工作人員乘坐電梯到頂樓并對該電梯進行維保作業。湖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規定對維保單位予以立案調查,鑒于當事人案發后立即進行整改,積極配合調查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且不存在從重情節,符合從輕情節的規定。根據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七日內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罰款1萬元。
電梯單人維保行為甚至“造假人”事件實在令人大跌眼鏡。電梯作為群眾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基礎設施,其安全運行關乎千家萬戶的幸福生活。電梯的維護保養是電梯安全運行的重要一環,市場監管部門提醒電梯維保公司應當切實履行其專業技術的責任,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確保電梯的安全運行,要將維護保養工作落到實處,不能僅僅停留在表面上。只有如此,才能確保電梯的正常運行,保障乘客的安全;也提醒電梯使用單位履行主體責任,對維保情況進行監督,仔細查看維保記錄單據,重視維保過程中發現的設備問題,如發現維保公司超過15天未上門維保等情況,及時通過12315熱線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陳永 陳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