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對 人名稱 | 四川弘一中藥有限公司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組織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行政相對人代碼 | 915120815796287527 |
法定代表人 | 胡瀟月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川藥監罰決〔2023〕1045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生產、銷售劣藥 |
? 違法事實 | 當事人于2023年3月28生產中藥飲片炙甘草(批號:230301)1173kg,銷售1172.5kg,召回10.0kg,貨值金額63165元,違法所得62602元。上述批次中藥飲片,經檢驗“含量測定”不符合《中國藥典》2020年版一部標準,屬劣藥。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
處罰內容 | 1.沒收劣藥中藥飲片炙甘草(批號:230301)10.0kg;2.沒收違法所得62602元;3.處罰款15萬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4年3月22日 |
處罰機關 | 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510000MB1808933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