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塑料購物袋產品質量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24年第2期)
2023年7月,在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2023年市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六安市元青塑料制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批次塑料購物袋經檢驗質量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本體外附件。
六安市元青塑料制品有限責任公司經過整改后申請復查。2023年12月11日,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組織對六安市元青塑料制品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復查。經檢驗,復查結果仍為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最小厚度。
2024年3月,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上報上述不合格產品復查情況。根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現將相關信息予以通告。
附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后處理結果情況表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后處理結果情況表
生產企業 | 法定代表人 | 社會信用 代碼 | 地址 | 抽查 產品 | 商標 | 規格 型號 | 生產日期/批號 | 整改復查 情況 | 不合格 項目 | 承檢機構 | 檢驗依據 |
六安市元青塑料制品有限責任公司 | 郭元青 | 913415006789416217 | 安徽省六安市大別山西路70號 | 塑料購物袋 | / | 570㎜(350+70)㎜×0.025㎜ 4㎏ | 2023年11月30日 | 復查不合格 | 最小厚度 | 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 GB/T21661-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