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西市監處罰〔2024〕155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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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金瑪(天津)貿易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20000MA06AQ0LXE |
工商注冊號 | ——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法定代表人 | LIN HONG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第(三)項 | |
違法事實 | 當事人于2023年6月從琳瑪(上海)貿易有限公司購入標稱“iBLUES”品牌上衣7件,在其公司所屬分支機構(金瑪(天津)貿易有限公司北京第十分公司)經營場所門店進行銷售。經抽樣檢測,上述產品纖維含量不符合FZ/T81007-2022標準要求,檢驗結果顯示為不合格產品。截止到2024年3月14日,當事人所屬分支機構銷售上述不合格產品1件(為抽檢售出)。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處罰內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4350元;沒收違法所得:2184.41元;沒收非法財物; | |
罰款金額(萬元) | 1.435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2.678441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4-04-02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0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7-02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發布日期 | 2024/04/02 | |
備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