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侯先生
來到市場監管部門求助
“買車一年了,說好的補貼一直不給我”
事情的起因經過是這樣的
……
2023年3月,侯先生在廣州某汽車專賣店購入了一輛價值約17萬的汽車,該汽車專賣店承諾,將會補貼侯先生辦理車牌產生的費用。讓他沒想到的是,直至2024年2月底,商家還沒有兌現承諾。
侯先生認為
商家違反雙方約定
無奈之下
他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求助
要求商家盡快支付車牌補貼
收到侯先生求助后,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到涉事汽車專賣店進行檢查。經查,侯先生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
該店負責人解釋,由于汽車生產廠家審核進度較慢,導致侯先生等候時間較長,目前侯先生的車牌補貼申請已經審核完畢,計劃在2024年3月份前完成支付。
執法人員當即要求商家做好銷售人員培訓工作,提高售后服務水平,同時向消費者做好溝通解釋工作,盡力取得消費者諒解。
該店負責人表示,將立即跟進并妥善處理好侯先生的問題。
經協調
侯先生已拿到該補貼
誠信經營是企業立足消費市場的根本,任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以及不履行承諾行為將對企業聲譽帶來負面影響,甚至乎不可挽回。
市場監管部門
提醒廣大經營者
01
商業宣傳、廣告用語、銷售術語等必須真實可靠,不得出現虛假、夸大或者暗示等情形,不得引起消費者誤解;
02
加強售后服務人員培訓,耐心聆聽消費者問題,快速處置合理訴求,并且針對企業高發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切實維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
03
制訂合同過程中,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格式條款內容,并且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