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4月18日)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行政處罰當事人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履行結果 | 備注 |
1 | 阜市監處罰〔2024〕30號 | 安徽家潤匯超市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垃圾袋案 | 安徽家潤匯超市有限公司 | 91341200MA8PD99X7B | 董人才 | 當事人銷售不合格垃圾袋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 種類:1.處該批不合格垃圾袋貨值金額一倍罰款:叁佰叁拾元整(330.00元); 2.沒收違法所得叁拾陸元壹角整(36.10元)。 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進行處罰。 | 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沒款繳至非稅局指定代收銀行(戶名:阜陽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處) | 阜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 已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