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淮市監田處罰〔2024〕93號
當事人:淮南市蘭峰特種線纜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0400571768291C;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住所:淮南市田家庵區舜耕中路217號旁巷內;
法定代表人:侯*峰;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2024年1月22日,我局執法人員收到轉自12315平臺舉報,舉報人稱“淮南市蘭峰特種線纜有限公司對網站上所售商品宣稱“產品認證ISO9002”,但是在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并未查詢到相關有效信息,涉嫌虛假宣傳,容易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環境。商品信息網頁是https://detail.1688.com/offer/988268233.html。”
2024年2月7日,我局執法人員在田東市場監管所辦公室對上述舉報進行了現場核查。執法人員向當事人出示了舉報內容,并打開了被舉報產品所在網頁,網頁顯示的一款“超細特軟四氟繞包線AF46-200”商品詳情-商品屬性的描述中有:產品認證ISO9002。當事人確認上述網頁是其公司發布。除執法人員王*蘭、葛*外,還有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陪同檢查。本局依法對當事人涉嫌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立案調查。
經查明,當事人未取得ISO9002認證,其生產的線纜使用聚四氟乙烯絕緣,不在《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描述與界定表(2023 年修訂)》范圍內。上述廣告當事人自2023年5月23日發布于1688平臺,截至我局執法人員2024年2月7日現場核查時,當事人發布上述廣告費用共計135.8元人民幣。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證據一、《現場筆錄》兩份,證明當事人發布虛假廣告的事實;
證據二、《詢問筆錄》一份,證明當事人發布虛假廣告事實;
證據三、現場檢查照片八張、廣告頁面截圖一張,證明當事人發布虛假廣告事實;
證據四、市場監管總局認證行政監管系統查詢截圖一份,證明當事人發布虛假廣告事實;
證據五、當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證明當事人經營主體資格及身份;
證據六、當事人1688訂單一份、訂單頁面截圖一份、上架商品總數截圖一份,證明當事人發布虛假廣告的費用;
證據六、當事人生產線纜的原材料的檢驗報告兩份,證明當事人生產的線纜系使用聚四氟乙烯絕緣;
證據七、已改正廣告頁面截圖一份,證明當事人已積極改正違法行為的事實;
證據八、國家企業信息信用公示系統查詢截圖一張,證明當事人初次違法的事實。
以上證據經過了出證人的確認。
本案未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對照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標準,不夠移送追訴當事人刑事責任的條件。
2024年4月3日,本局向當事人送達了淮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淮市監田罰告〔2024〕84號),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本局提出陳述、申辯。
本局認為: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之規定,已構成發布虛假廣告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第(一)項“(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參照《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2023年本)》第【306】條第(一)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處廣告費用三倍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的罰款:”第1目“1.廣告費用五萬元以下的;”之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處以廣告費用三倍的罰款,罰款人民幣407.4元人民幣。
請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沒款繳到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區龍湖路與朝陽路交叉口;收款單位:淮南市田家庵區財政局;賬號:12609001040020813),或者通過安徽省統一公共支付平臺電子支付系統繳納(繳納方式:請訪問安徽省政務服務網統一公共支付平臺:http://pay.ahzwfw.gov.cn/)。到期不繳納罰款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本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淮南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淮南市田家庵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淮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