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人員,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等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對福建御冠食品有限公司進行了體系檢查,本次評價依據《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要點表》,共檢查67項,其中重點項26項,一般項41項,發現不符合項11項,其中,重點項4項,項目序號分別是3.1,4.2,6.3,6.4;一般項7項,項目序號分別是2.1,2.8,4.8,4.9,6.1,8.1,10.1。
檢查結果顯示,該企業建立的質量管理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主要在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和食品安全自查方面需進一步完善。
針對此次發現的問題,我局已督促屬地監管部門跟蹤落實整改,依法依規核實處置,推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