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4年電動自行車整車及其充電電池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結果公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規章,以及《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整車及其充電電池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海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省市場監管局堅持問題導向,將近年抽查不合格率較高的檢測項目和2024年最新正式實施的《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等納入抽查細則,聚焦易出問題的經營場所和品牌,特別是上述新標準實施前生產的庫存車輛,于2024年4月-5月在流通領域組織開展了專項監督抽查。本次抽查覆蓋全省18個市縣,共檢出20批次產品質量不符合相關標準,均為電動自行車產品,不合格項目主要為標識與警示語、充電狀態主回路保護、互認協同充電、整車質量等。不合格產品標稱生產企業涉及廣東、天津、江蘇、河北、山東等5個省市。
對本次監督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好后處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同一產品,防止問題產品流入市場;二是通報生產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強化源頭治理;三是督促指導生產者查找不合格產品產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四是對涉嫌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