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的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涉及我市食品生產企業。現將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安徽杜阿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菇青菜包
(一)抽檢基本情況。安徽杜阿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菇青菜包(生產日期:2024-04-08),抽樣日期為2024年5月16日,經抽樣檢驗,日落黃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
(二)核查處置情況。當事人生產的香菇青菜包日落黃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構成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違法行為輕微,沒有主觀過錯,且積極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參照《長三角地區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規定》第四條、第九條第(一)(三)(四)(五)(六)項、第十條第(一)(二)(三)(四)項、第十二條、第十五條,淮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不予行政處罰。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