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8月21日,浙江省缺陷產品召回信息網顯示,浙江鉆豹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召回部分五星鉆豹牌電動自行車。
據了解,日前,浙江鉆豹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主動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臺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了召回計劃,將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3月16日制造的五星鉆豹牌TDT569Z型號電動自行車產品,數量為6輛;召回2023年10月5日制造的五星鉆豹牌TDT569Z型號電動自行車產品,數量為2輛;召回2022年9月22日制造的五星鉆豹牌TDT512Z型號電動自行車產品,數量為2輛;召回2023年3月5日制造的五星鉆豹牌TDT535Z型號電動自行車產品,數量為5輛;召回2023年3月19日制造的五星鉆豹牌TDT522Z型號電動自行車產品,數量為2輛;召回2023年3月28日制造的五星鉆豹牌TDT522Z型號電動自行車產品,數量為17輛;召回2022年7月12日制造的五星鉆豹牌TDT399Z型號電動自行車產品,數量為2輛;召回2021年11月22日制造的五星鉆豹牌TDT393Z型號電動自行車產品,數量為3輛;召回2023年3月24日制造的五星鉆豹牌TDT570Z型號電動自行車產品,數量為2輛;召回2022年9月3日制造的五星鉆豹牌TDT519Z型號電動自行車,數量為5輛;召回2022年5月12日制造的五星鉆豹牌TDT521Z型號電動自行車產品,數量為20輛;召回2023年7月21日制造的五星鉆豹牌TDT579Z型號電動自行車產品,數量為4輛;召回2022年6月12日制造的五星鉆豹牌TDT396Z型號電動自行車產品,數量為7輛;召回2020年6月10日制造的五星鉆豹牌TDT375Z型號電動自行車產品,數量為3輛。共計召回電動自行車產品80輛。
本次召回范圍內的產品,TDT569Z、TDT569Z、TDT512Z、TDT535Z、TDT522Z、TDT522Z、TDT399Z、TDT393Z、TDT570Z、TDT519Z型號電動自行車產品整車質量、電氣裝置(短路保護)、充電器與蓄電池(蓄電池防篡改)、標識、尺寸限值、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車速提示音、號牌安裝位置、結構-防碰擦項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標準要求;TDT521Z、TDT375Z型號電動自行車產品整車質量、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照明)、腳踏騎行能力、尺寸限值項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標準要求;TDT396Z、TDT375Z型號電動自行車產品車速限值、整車質量、電氣裝置、控制系統(過流保護功能)、充電器與蓄電池(蓄電池防篡改)、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項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標準要求,消費者在使用時存在安全隱患。浙江鉆豹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將通過免費為客戶更換全新合格配件的方式,以消除安全隱患。
消費者可登錄浙江鉆豹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網站(http://www.wxzbddc.com)查看持有的產品是否在受影響范圍內,或通過撥打客戶服務熱線(400-8832-111)進一步了解具體情況。消費者也可通過浙江省缺陷產品召回信息網(www.zjdpac.com)了解相關信息,或撥打浙江省缺陷產品技術評價中心電話:0571-85027636,反映召回活動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或提供缺陷線索。
此外,用戶可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召回技術中心網站(www.samrdprc.org.cn)、中國產品安全與召回信息網(www.recall.org.cn),關注微信公眾號(SAMRDPR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