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和《山東省反食品浪費規定》等有關規定,淄博市市場監管系統持續把制止餐飲浪費作為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內容,依法糾正查處了一批餐飲浪費違法行為。現將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淄博市張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張店海畔魚水餃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6月7日,淄博市張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張店海畔魚水餃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6月7日,淄博市張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張店海畔魚水餃店開展監督檢查。經查,當事人經營場所未發現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執法人員現場向當事人講解有關法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6月12日,淄博市張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事人已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二、淄博市張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張店區樂豐餐飲店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案
2024年8月24日,淄博市張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張店區樂豐餐飲店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8月24日,淄博市張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張店區樂豐餐飲店開展監督檢查。經查,當事人存在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8月29日,淄博市張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事人已改正違法行為,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三、淄博市博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博山開發區醇香燒餅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6月18日,淄博市博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博山開發區醇香燒餅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6月18日,淄博市博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開展監督檢查。經查,當事人沒有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6月24日,淄博市博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事人已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四、淄博市沂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沂源縣金碩果餐廳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5月20日,淄博市沂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沂源縣金碩果餐廳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5月20日,淄博市沂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沂源縣金碩果餐廳開展監督檢查。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沒有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并發現明顯食品浪費現象。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5月27日,淄博市沂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內已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