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柳州市市場監管局聚焦農貿市場、商場超市、流動攤販等重點場所,持續推進電子計價秤綜合整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電子計價秤違法行為,嚴查電子計價秤“缺斤少兩”等突出問題,構建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和安心放心的消費環境。現公布第一期典型案例:
融安縣吳伯仙魚攤違法使用不合格電子計價秤損害消費者利益案
案情簡介:
2024年1月22日,融安縣市場監管局聯合縣檢驗檢測中心對當事人進行檢查時發現,其使用的1臺型號為ACS-30型電子計價秤在按下秤上不同按鍵時戶顯示不同的稱重示值,涉嫌具有作弊功能。
經查,當事人購進上述電子計價秤后未按規定申請強制檢定直接用于消費結算,且當事人熟知并使用涉案電子計價秤的作弊功能,人為操作改變稱重示值。經融安縣計量檢定測試所檢定,上述電子計價秤檢定結論為不合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融安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電子計價秤,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融江河盛產各種淡水河魚,味道鮮美深受消費者的喜歡。不法商家使用"鬼秤"欺騙消費者,嚴重影響了融安河邊魚的聲譽,破壞了公平競爭環境,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必須予以嚴厲打擊。
三江侗族自治縣牛師傅牛雜火鍋城違法使用帶有作弊功能及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案
案情簡介:
2024年5月29日,三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用1公斤(2市斤)標準砝碼對當事人店內使用的ACS-30型電子計價秤進行核驗,核對結果顯示值為2.30市斤,涉嫌存在作弊行為。
經查,當事人購進上述電子計價秤后未按規定申請強制檢定直接用于消費結算,且當事人使用涉案電子計價秤的作弊功能,人為操作改變稱重示值。經三江縣計量檢定測試所檢定,上述電子計價秤檢定結論為不合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三江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電子計價秤,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情簡介:
不法商家使用電子計價秤的作弊功能進行交易結算獲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破壞了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規范民生計量領域市場經營秩序,遏制“缺斤短兩”計量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柳南區栗成忠違法使用計量器具欺騙消費者案
案情簡介:
2024年6月14日,柳南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在當事人位于谷埠路菜市場的水果攤購買葡萄后發現存在缺斤少兩的情形。
經查,當事人未辦理《營業執照》從事水果零售經營,執法人員現場將用于消費結算的2臺電子計價秤(型號分別為:ACS-30、ACS-30A)進行登記并委托柳州市計量技術測試研究所檢定。經柳州市計量技術測試研究所檢定,上述2臺電子計價秤檢定結論均為不合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柳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辦理《營業執照》,并作出沒收涉案電子計價秤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水果零售攤位是作弊秤的重災區,計量作弊方式隱蔽,證據較難固定。市場監管部門采用“明察暗訪、突擊檢查”等方式,堅決打擊電子計價秤作弊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城中區鐺牛佬牛雜潭中風味餐館違法使用經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產品案
案情簡介:
2024年6月19日,城中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店內使用的ACS-30型電子計價秤進行核驗,現場放置0.5公斤(1市斤)的標準砝碼稱重顯示數值為1.25市斤,放置1公斤(2市斤)的標準砝碼稱重顯示數值為2.50市斤,涉嫌使用經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
經查,當事人在市場購買上述電子計價秤后未按規定申請強制檢定直接用于消費結算。經柳州市計量技術測試研究所檢定,上述電子計價秤檢定結論為不合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城中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涉案電子計價秤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本案當事人在柳州市內經營多家門店,具有一定知名度,但其在經營中缺乏誠信經營意識,在進行交易時存在僥幸心理,使用不合格電子計價秤欺騙消費者,擾亂正常市場交易秩序,應當受到嚴厲處罰。
柳城縣梁洪蘭違法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案
案情簡介:
2024年2月1日,柳城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當事人在大埔鎮使用一輛小貨車銷售羊肉,現場購買羊肉稱重為15市斤、羊肚為3.4市斤,隨后自己復稱羊肉為11.1市斤、羊肚為2.5市斤,疑似缺斤少兩。
經查,當事人用于消費結算的電子計價秤既無經檢定合格標簽,也未能提供有效的檢定報告。經柳城縣計量檢定測試所檢定,上述電子計價秤檢定結論為不合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柳城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電子計價秤,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今年以來,柳城縣市場監管局開展打擊市場欺詐、缺斤短兩等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對無固定門店的商家尤其是游街銷售水果、肉類的商家進行重點監管,緊盯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品種,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食品生產經營環節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