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是涉及生命安全
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和設施的總稱
在實際使用過程中
一旦操作不當
往往會造成人身事故
后果不堪設想
案例一
珠海某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實施充裝前后的檢查及記錄制度案
案件情況
2024年1月,珠海市金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珠海某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實施充裝前后的檢查及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經現場檢查,當事人某時間段內珠海市氣瓶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的充前檢查數量、充后復檢數量與實際充裝數量不一致。當事人未按照規定實施充裝前后的檢查及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珠海市金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以案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充裝單位應當建立充裝前后的檢查、記錄制度,禁止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移動式壓力容器和氣瓶進行充裝。
提醒
燃氣安全關系千家萬戶,氣瓶充裝活動應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規范操作。執法部門通過對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氣瓶充裝活動的查處,解決產生隱患問題的“硬傷”和制度管理的“軟肋”,從源頭上降低安全風險。
案例二
珠海市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經檢驗的叉車案
案件情況
2024年4月,珠海市斗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珠海市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經檢驗的叉車的違法行為,責令當事人停止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叉車,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珠海市斗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到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一臺叉車無法提供出廠資料、合格有效的檢驗報告、使用登記證,也一直未辦理叉車報檢手續。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珠海市斗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以案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接到定期檢驗要求后,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進行安全性能檢驗。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將定期檢驗標志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一)使用未取得許可生產,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或者國家明令淘汰、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的。
提醒
叉車作為廠(場)內機動車輛,屬于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按規定檢驗是國家對特種設備實施的法定強制性檢驗,通過定期檢驗,可以有效防止事故的發生,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保證特種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各特種設備的經營使用單位應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案例三
廣東某富電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案
案件情況
2024年6月,珠海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廣東某富電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的違法行為,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的行政處罰。
珠海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廣東某富電梯有限公司負責的珠璟花園的電梯維護保養情況進行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檢查,經查,該公司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珠海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以案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保證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
提醒
電梯是特種設備,安全運行事關人身安全,一旦發生事故將會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作為維保單位應嚴格按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維保、并對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