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日前,天津金箭電動車有限公司按照《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主動向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了召回計劃,將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10月7日至2020年11月15日期間制造的金箭牌TDT2928Z型號電動自行車,涉及數量為160輛。
本次召回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由于車速提示音、使用說明書、短路保護項目不符合GB17761-2018中標準要求。車速提示音過高將會造成噪音,影響交通參與者聽覺,車速提示音過低,很難起到警示作用;車輛出廠和銷售時應附有符合標準的使用說明書;車輛在充電或使用過程中發生短路等故障時,如果短路保護裝置缺失或失效,會導致整車在充放電過程中無法切斷回路中過大電流,從而損壞電路,甚至引發整車電路的起火、自燃等情況,存安全隱患。
天津金箭電動車有限公司將免費為用戶維修或更換配件,以消除安全隱患。
用戶可登錄天津金箭電動車有限公司官方網站查看持有的產品是否在受影響范圍內,或通過客戶服務熱線(400-828-2658)進一步了解具體情況。此外,用戶也可登錄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scjg.tj.gov.cn)查看產品召回欄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動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或提交缺陷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