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國慶節期來臨,福建省漳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漳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全市旅游服務經營者、行業協會商會及相關單位提出倡議,以規范的價格、優質的商品、貼心的服務獲得信賴、贏得發展,營造良好的節日市場氛圍。
自覺遵守法律
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開展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
恪守誠信經營
各旅游服務相關行業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做到價目齊全、真實準確、標識醒目。
賓館住宿行業,經營者要嚴格規范價格行為,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賓館住宿場所提供客房用品及有償服務的,應標明收費范圍、收費標準。
旅游景區景點,嚴格落實門票價格及優惠政策。經營者要做好收費公示,認真執行政府定價,合理制定屬于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景區內交通工具不得強制要求游客乘坐并收費。景區運營管理單位應與景區內超市、商鋪等經營者以合同約定等方式,合理確定景區內滿足游客基本飲水、用餐等需求的商品價格。
停車服務場所,停車場經營單位要按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屬于政府定價的停車場不得擅自提高停車收費標準,并嚴格執行免收優惠政策。
餐飲服務行業,經營者點菜單、價簽或店內其他點菜工具不得出現“時令價”等模糊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民生商品行業,糧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經營者要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落實保供穩價要求,不得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商貿活動場所,各商超、農貿市場、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等交易場所提供者應加強對場所(平臺)內經營者的規范和引導。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嚴禁低標高結、虛假折扣、誘導交易、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
強化行業自律
相關經營者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范價格行為。各有關行業協會商會要加強會員價格自律,促進行業品牌建設。消費者若發現違法線索,請及時撥打12345、12315進行投訴舉報。
漳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漳州市市場監管局提示廣大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最高可處5000元罰款;對價格欺詐行為,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最高可處200萬元罰款;對哄抬價格行為,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對經提醒倡議仍不整改,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價格違法行為,將從嚴從重查處并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蔣詩晴)